据加纳《每日写真报》报道,加纳司法部正在牵头进行大范围的商业法律改革。改革主要包括修改和修订一系列法律、法规,旨在减少影响私营部门发展的瓶颈因素,创造更有利的商业环境,使加纳能应对全球商业竞争。
此次改革的首要工作是修订1963年开始实施的《公司法》(179号法案),该法自实施以来属首次修订。目前,司法部长领导的商业法律改革委员会已完成了新的公司法草案,正在征求私营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。
在加纳司法部长办公室组织的关于商业法律改革的论坛上,加纳司法部长JOE GHARTEY表示,在过去8年里,加纳政府与私营部门进行了商讨,现在是进行改革,进一步加大对私营部门支持力度的时候。他还称,有一些改革已经通过出台新的法律的形式进行,如2002年通过《加纳银行法》(612号法案)、2007年通过《支付系统法,银行法修正案》、《长期储蓄计划法》、《破产法》等,但是如果加纳要适应由技术推动且处于不断变动中的国际商业环境,其他一些改革必须进行。已经有一个委员会负责实施反腐败计划—因为腐败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,加纳已经签署加入的一些国际法要求其要有明确的反腐败路线。加纳还将在不久关注其他一些法律,如《竞争法》、《贸易实务和消费者保护法》等。另外,加纳还将限制注册局商业注册的权限,婚姻注册、资产和知识产权管理将由其他部门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