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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3-19
对投资额在3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独资或合资企业,可向坦投资中心申请“投资优惠证书”(Certificate of Incentives)并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: 对投资非商业风险的保护(坦是世界银行多边投资保护机构成员);投资企业在投资回收前的收益免交所得税,投资回收后所得税率为30%;对矿业等特惠领域免征资本货物进口关税;每个企业可给予5个外国人工作许可。 1.资本货物的进口关税 投资于最惠领域的资本货物免缴进口关税,投资于优先领域的资本货物只需缴纳5%的进口税。 最惠领域包括:农业、采矿业、基础建设(包括道路、桥梁、铁路、机场、电厂建设、通讯业、水利、采矿业和其类似行业的后备服务);出口加工区。 优先领域包括:航空、商业建筑、商业开发和小型商业银行、出口导向项目、地理上特别发展区域、人力资源发展、制造业、自然资源开发(包括渔业)、广播电视业、旅游业。 2.其他优惠政策 外资企业可享受100%资本返还;外国股东所得股息和分红可自由汇出;在资本投资回收(即公司利润与资本投资相抵)前,免缴所得税;企业可享受五年亏损补偿;资本投资回收后所得税为净利润的30%;免缴利息预扣税;股息预扣税为股息的10%;出口加工区免缴股息预扣税。 |